
最近,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下稱“青島片區”)在全國率先建立稅務爭議議前調解制度,降低爭議受理前置條件、擴大爭議解決申請主體和事項,大幅節約了行政、司法資源,降低了納稅人繳費人維權成本,提高了爭議解決效率。該創新成果也被評價為集成度高、示范性強,作為最佳實踐案例供各地借鑒。
行政復議是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而當前稅務行政復議前置條件多、解決成本高,影響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為降低稅務爭議化解門檻、拓寬權利救濟范圍、豐富爭議解決申請渠道,青島片區建立議前調解制度,降低爭議化解門檻,稅務機關試點制定稅務爭議議前調解工作辦法,在稅務行政復議和稅務行政訴訟程序之外建立了稅務爭議議前調解制度,并減少稅務爭議議前調解前置條件,納稅人繳費人對爭議事項無需繳足稅款或提供擔保即可申請調解,拓寬了爭議解決渠道,降低了爭議化解啟動門檻,減輕了納稅人繳費人的維權成本和負擔。同時,擴大申請主體和事項,拓寬權利救濟范圍,包括調解申請主體和調解事項范圍,即稅務爭議申請主體不僅局限于當事人,還包含利害關系人,調解范圍既涵蓋具體行政行為,也包括程序性問題,為納稅人繳費人爭議化解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制度保證。此外,壓縮爭議解決時限,提高爭議解決質效,稅務爭議議前調解要求稅務機關在15日內出具調解意見書,調解成功的,不再申請行政復議,大幅提高爭議解決效率。
實踐發現,稅務爭議議前調解制度有效踐行了“公平執法”“柔性執法”,實現稅務機關對涉稅涉費爭議的提早發現、提前介入、及時化解,保障了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該制度實施以來,共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14件,調解撤回7件,涉及稅費3000余萬元。其次,降低了納稅人繳費人維權成本,將稅務機關處理答復的時間從60日壓縮到15日,促進爭議解決效率提升75%。最后,節約了涉稅爭議行政、司法資源,實現“矛盾不外溢”“問題不上交”,有效減輕稅務行政復議部門和司法機關的壓力,節約了行政、司法資源,提升政府部門社會治理效能。該制度在青島片區試點并推廣到全市后,共受理議前調解申請107件,已全部解決,涉及稅費9.1億元,得到納稅人繳費人的廣泛認可。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杜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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