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晨光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晨光電機”,874468.NQ)將于2026年1月5日接受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審議,成為2026年首家上會的擬上市公司。
公司主營業務為微特電機研發與生產,產品廣泛應用于吸塵器、洗地機、掃地機器人等清潔電器,客戶涵蓋飛利浦、海爾、小米、美的、德爾瑪等國內外知名品牌。然而,在“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光環之下,其財務表現、公司治理與募投合理性正面臨多重質疑。
實控人去年被列入誠信檔案
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吳永寬與沈燕兒夫婦,合計控制公司93.3872%股份。其中,吳永寬直接持股53.1291%,沈燕兒直接持股35.4194%,并通過舟山恒晨間接控制4.8387%。公司治理結構高度集中,管理層與股東高度重合,吳永寬自2001年起長期擔任公司核心職務,2023年至今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員工總數1289人,其中生產人員占比77.04%,研發人員占比9.54%,銷售人員僅18人,占比1.40%。2024年公司人均創收69.12萬元,人均創利6.57萬元,顯示其生產端效率較高,但銷售與市場拓展能力未見明顯投入。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6月23日,晨光電機及實際控制人吳永寬因“未按規定披露信息”被證監會列入誠信檔案并予以警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2022年2月、3月,公司關聯方深圳騰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通過銀行轉賬、票據背書方式向公司付款624.48萬元。2025年4月23日,公司披露《關于確認公司2022年-2024年度關聯交易公告》,但未披露前述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及產生原因,后于2025年6月18日補充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吳永寬、時任財務總監潘國正、時任董事會秘書許小強未按《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我局決定對公司及吳永寬、潘國正、許小強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吳永寬用公司款購買股權是否合規?
申報材料顯示,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期間,晨光電機存在吳永寬代董賢成及其配偶孫亞兒持有公司股權的情形。2004年1月,董賢成因重病無法繼續參與公司經營,主動與吳永寬協商退股相關事項。經協商,董賢成同意將其所持公司120.00萬元出資額轉讓給吳永寬之父吳彩清。2004年1月11日,董賢成與吳彩清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董賢成所持公司120.00萬元出資作價120.00萬元轉讓給吳彩清,2004年1月15日,本次股權轉讓辦理完畢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截至本次股權轉讓時,董賢成尚未償還公司借款余額為92.00萬元,在本次股權轉讓后該筆未償還的借款由股權受讓方負責清償,吳彩清實際應向董賢成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為28.00萬元。本次股權轉讓后,雙方約定董賢成繼續保留22.50萬元出資額由吳永寬代持,期限為五年,剩余5.50萬元作為股權轉讓款由吳永寬支付給董賢成。
業內人士對吳永寬直接用董賢成對公司欠款92萬,收購董賢成公司股權的做法合規性提出質疑,另外晨光電機申報材料也沒有說明吳永寬是否已經償還了92萬元欠款。
增收不增利,盈利質量堪憂
上會稿顯示,報告期內,公司財務增收不增利,盈利質量持續惡化。公司2023年、2024年營業收入分別同比增長42.93%、15.91%,但歸母凈利潤在2024年同比下降20.84%,歸母扣非凈利潤同比下降19.96%,呈現“增收不增利”特征。毛利率連續三年下滑,從23.23%降至19.73%,降幅達15.07%;凈利率同步由13.95%降至9.51%。
更值得關注的是,公司收現比持續低于1,2024年僅為0.62,意味著每1元收入僅對應0.62元現金回款,應收賬款增速遠超營收增速(2024年應收賬款增長59.39%),收入質量存疑。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在2024年同比下滑57.76%,從1.57億元驟降至6612萬元,顯示盈利并未轉化為真實現金流。
雖然公司預測2025年度公司營業收入及凈利潤均將出現增長,但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毛利率僅為19.32%,比2024年進一步下滑。
重信息化、輕研發
晨光電機擬公開發行不超過2066.67萬股,募集資金總額5.20億元,用于以下兩個項目:一是高速電機、控制系統及電池包擴能建設項目:擬投入4.92億元,用于擴大產能;二是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擬投入2870萬元,用于信息化系統(MES、ERP、QMS)建設。
然而,募投項目未披露具體產能擴張規模、技術路線、設備采購明細或預期達產時間。公司僅稱“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設智能工廠”,但未說明現有產能利用率、在手訂單覆蓋情況或新增產能消化路徑。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24年員工總數1289人,若新增產能需大幅擴產,僅靠現有人員結構難以支撐。而研發中心項目投入2870萬元主要用于軟件系統,與“技術突破”“新產品開發”等核心研發目標關聯性較弱,被市場質疑為“重信息化、輕研發”。
對賭條款、第三方回款與治理隱患
2024年12月,公司以每股12.80元向陳奇偉定向增發200萬股,估值7.94億元。僅一年后,IPO發行前估值逼近16億元,估值一年內近乎翻倍。陳奇偉投資附帶“保底條款”:若公司未能在2027年底前上市,實控人須按“本金+年化5.5%利息”回購其股份。
該條款使陳奇偉享有“上市成功則享溢價、失敗則保本息”的雙重保障,而公眾投資者將完全承擔股價波動風險。北交所明確要求公司說明該條款是否符合《1號指引》關于“不得設置對賭協議”的規定,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
招股書披露,公司存在大量第三方回款情形,即客戶委托非合同簽約方支付貨款。北交所要求公司說明第三方回款的客戶分布、金額占比、交易背景及內控措施,質疑其是否存在虛構交易、資金閉環或利益輸送。
公司前監事曾與客戶或供應商存在私人借貸關系,雖已離任,但北交所關注該事項是否影響公司獨立性,是否存在資金占用或關聯方利益輸送。
北交所核心質疑:業績增長是否可持續?
北交所第二輪問詢聚焦三大問題。
一是業績增長合理性:公司2023年收入增速遠超行業均值,2024年增速回落,但仍未與可比公司持平。公司稱“新客戶放量、產品復購率高”,但未提供客戶新增明細、訂單金額或合同依據。
二是毛利率下滑原因:公司未充分解釋為何在技術領先、市占率提升背景下,毛利率持續下滑,是否因原材料漲價、客戶壓價或產品結構劣化。
三是募投項目必要性:公司未說明現有產能利用率、在手訂單與新增產能匹配度,也未披露技術升級路徑,募投項目“擴能”與“研發”之間缺乏邏輯閉環。
(經濟導報財經研究員 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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