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區,相距不過十余公里的兩家科技企業,近日因6項專利對簿公堂——無人機巨頭大疆創新(以下簡稱“大疆”)起訴科創板上市公司、影像設備領軍者影石創新(以下簡稱“影石”),主張其前核心員工離職一年內完成的發明屬于職務成果,相關專利權應歸大疆所有。
這起看似尋常的專利權屬糾紛,直擊硬科技行業的核心命題:技術人員跳槽后短期內產出相似技術成果,權屬如何界定?企業競爭又該如何在保護創新成果與尊重人才流動間找到平衡?
深圳科技雙強為何對簿公堂?
2025年7月28日,一場跨界布局打破了全球消費級無人機與智能影像賽道的競爭格局。影石宣布進軍消費級無人機市場,推出“影翎”品牌,直指大疆的核心業務;幾乎同時,7月31日大疆發布首款全景相機Osmo 360,劍指影石的市場根基。曾經錯位發展、各有所長的兩家公司,瞬間進入正面交鋒階段。

DJI大疆位于北京的門店。新華網記者 陳延特攝
這場競爭的“戰火”在2026年3月23日正式升級。大疆向深圳中院提起訴訟,就6項涉及飛控、結構、影像處理的核心專利主張權屬。大疆指控,這些專利是多名前核心研發人員在離職不滿一年內完成,技術內容與其在大疆原崗位任務“密切相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應屬大疆的職務發明。
案件爭議的關鍵細節逐漸浮出水面。有兩件涉及無人機飛行控制和結構設計的專利,影石在國內申請時將部分發明人記載為“請求不公布姓名”,但在對應的國際專利(PCT)申請中,卻披露了該發明人的真實姓名——此人正是曾深度參與大疆無人機重點研發項目的前核心員工。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所長付繼存副教授在接受新華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已明確指出,以他人掛名作為發明人或隱匿真實發明人,若被認定系“為了規避法律”,該行為不影響職務發明歸屬的認定。針對本案中“國內匿名、國際實名”的發明人披露差異,若根據國際申請中披露的實名信息可認定訴爭專利為職務發明創造,那么該行為將被認定為故意規避法律,影石作為新單位有責任對涉案專利的研發過程或者技術來源作出合理解釋。
面對大疆的指控,影石向新華網記者回應,涉事員工雖在大疆離職后一年內加入公司,但相關專利均為其在影石任職期間產生的“自主創新成果”,整個研發過程合法合規。
影石創始人劉靖康在社交平臺解釋,“隱藏發明人”是為尊重員工個人意愿,延遲技術人員名單暴露時間,并非僅針對大疆前員工。他還補充,涉案部分專利早在四五年前就已提交申請,因后續產品定義調整,多數專利并未實際投入使用。
這一解釋未能完全打消外界疑慮。一位接近大疆的人士向新華網記者指出,影石成立于2015年,核心技術長期聚焦于防抖、全景拍攝和AI影像處理領域,直到2020年才開始涉足無人機領域,“對于一個在飛控、圖傳等高技術壁壘領域‘半路出家’的企業,能在短時間內產出與行業龍頭高度相關的技術方案,其技術來源本身值得深究!
目前大疆尚未公開披露涉事員工原崗位工作內容與涉案專利技術的具體比對證據,相關技術的延續性與傳承性仍需法院結合雙方證據進一步認定。
市場對此事的反應呈現出兩面性。一方面,新華網記者在大疆和影石門店走訪時發現,消費者普遍期待企業間的跨界競爭能夠催生更優質的產品和更實惠的價格;另一方面,也有行業觀點擔憂,若核心技術的權屬邊界長期模糊,企業真正的原創研發動力可能被“換殼式抄襲”的不良風氣所削弱。
法律如何界定創新成果的歸屬?
本案的核心爭議,聚焦《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23修訂)》第十三條,也就是業內俗稱的“一年條款”。該條款明確規定,員工離職后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屬于原單位的職務發明。
付繼存強調,司法實踐中認定職務發明的核心在于“技術相關性”,而非簡單的時間或人員關聯。法院會綜合考量訴爭專利的技術領域、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與員工在原單位的具體工作內容、接觸的技術信息之間,是否存在實質的延續性和傳承性。
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杜帥律師進一步解釋,法律判斷職務發明的基準并非專利的“申請日”,而是技術方案的“實際形成日”。這意味著,即便個別專利的申請日略超一年期限,只要能證明其核心技術構思在員工離職一年內已完成,仍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職務發明。
對于大疆這樣的技術研發型企業,“一年條款”的司法適用尤為重要。
接近大疆的人士表示:“這并非‘以大欺小’,而是對行業創新底線的捍衛。如果挖取核心人才成為獲取技術的通行模式,那么所有真正投入資源做研發的企業,都將面臨巨大的經營風險!

影石Insta360位于福州的門店。消費者供圖
影石則堅稱,公司已充分履行了知識產權合規義務。在回復新華網記者時,影石表示已構建全流程知識產權風控體系,且對涉案專利系“自主創新成果”擁有充分的證據支撐。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杜凱律師指出,影石若要推翻“一年條款”形成的職務發明推定,需提供立項時間早于員工入職、研發記錄完整且有其他團隊成員參與、實驗數據獨立生成等能夠構成完整證據鏈的材料,這對其舉證能力提出了極高要求。
硬科技正進入“專利深水區”
大疆與影石的專利權屬之爭,并非單一企業間的商業摩擦,而是中國智能硬件領域從模式創新、應用迭代,邁向底層技術攻堅與專利壁壘競爭的代表性案例。
當前全球智能影像市場已步入高速增長后的結構調整期。IDC數據顯示,2025年全球手持智能相機出貨量同比增長83%,但細分賽道的競爭格局已日趨固化:全景相機領域,影石憑借前期積累占據超65%的出貨量份額,而大疆憑借Osmo 360在同年第四季度快速切入,單季份額突破35%,直接撼動其市場優勢;無人機領域則恰好相反,大疆長期構筑技術與市場壁壘,影石以“影翎”品牌跨界入局,雙方業務全面交疊,競爭從錯位發展轉向正面硬碰。
市場上的貼身互搏,進一步倒逼技術競爭走向縱深。與早期依靠外觀設計、功能組合的應用層創新不同,如今飛控、圖傳、影像防抖、全景算法等核心環節,均依賴長期研發投入形成的技術壁壘。這也使得企業的專利結構,直接決定其競爭韌性與風險底線。
截至2025年上半年,影石擁有專利998項,其中發明專利222項,發明專利占比為22%,776項專利布局集中在實用與外觀層面。對比之下,大疆年研發投入超60億元,累計專利超萬件,持續以高價值發明專利構建護城河。杜凱表示,這一差距也解釋了為何雙方的競爭會迅速聚焦于職務發明這一核心法律爭議。
付繼存指出,當后發企業試圖通過人才快速補齊技術短板,而頭部企業堅決捍衛研發成果時,專利邊界的模糊地帶便極易爆發沖突。杜凱進一步指出,專利結構偏實用、底層創新儲備不足的企業,在跨界進入高壁壘賽道時,更容易觸發職務發明權屬糾紛,也更難完成獨立研發的舉證。
針對行業競爭規律,杜帥明確提出,硬科技行業專利訴訟的爆發與產業競爭程度高度相關,行業開始打價格戰,就意味著細分市場進入存量競爭,專利訴訟會隨之集中爆發,“這種‘價格戰+專利訴訟’的組合模式,已在手機、LED、新能源等領域成為常態,如今蔓延至無人機與智能影像領域,未來還可能在半導體設備、芯片、大模型等硬科技賽道持續顯現!
受訪專家普遍認為,本案或將成為中國科技領域確立創新保護與人才流動平衡規則的重要契機,既要堅決打擊惡意轉移技術成果的侵權行為,又要避免因過度保護而束縛人才的合理流動,阻礙行業整體的技術有序擴散。這種“雙向平衡”的規則構建,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內在要求,更是中國硬科技在全球競爭中行穩致遠的關鍵。 (記者丁峰 陳延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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