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東能源集團全資子公司新汶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礦集團”)發布業績補償實施公告稱,因2023年向兗礦能源(600188.SH)轉讓兩家礦業公司股權時作出的三年期業績承諾未達標,公司已于2026年4月按照協議約定全額支付現金補償款合計40.40億元。該筆支出將直接沖減公司2025年度凈利潤,金額占2024年末的凈資產比例達12.80%。

此次業績補償事項源于山東能源集團內部煤炭主業資產的戰略性整合。據了解,2023年6月30日,兗礦能源通過重大資產收購方案,擬以現金方式收購控股股東山東能源集團及其關聯方持有的山東能源集團魯西礦業有限公司(下稱“魯西礦業”)51%股權以及兗礦新疆能化有限公司(下稱“新疆能化”)51%股權。
相關股權轉讓方分別出具了業績補償承諾函,約定2023年至2025年為業績承諾期,標的公司業績指標為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其中,魯西礦業承諾期累計實現扣非凈利潤不低于114.25億元,補償義務人為新礦集團、龍礦集團、淄礦集團、肥城煤業及臨礦集團五家企業;新疆能化承諾期累計實現扣非凈利潤不低于40.13億元,補償義務人為山東能源集團與新礦集團。
根據補償協議,若標的公司累計實現凈利潤未達承諾值,轉讓方需以現金方式向兗礦能源進行補償,補償金額按照“(承諾期累計承諾凈利潤-累計實現凈利潤)÷承諾期累計承諾凈利潤×標的股權交易作價-其他已補償金額”的公式計算,且需在專項審計報告出具并收到兗礦能源付款通知后的30日內完成全額支付。
最終,兩家標的公司的業績表現與承諾值存在顯著差距。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顯示,2023-2025年承諾期內,魯西礦業累計實現扣非凈利潤為41.70億元,約完成承諾目標的36.50%;新疆能化累計實現扣非凈利潤為6.68億元,完成率約為16.65%。
按約定,魯西礦業股權轉讓方合計應向兗礦能源支付業績補償款120.10億元,其中新礦集團需承擔30.64億元;新疆能化股權轉讓方合計應支付補償款63.51億元,其中新礦集團需承擔9.76億元。兩項合計新礦集團應支付補償金40.40億元。
公開工商信息顯示,新礦集團前身為1956年成立的新汶礦務局,1998年完成公司制改制,注冊資本35.79億元,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法定代表人為王乃國。
作為山東能源旗下核心骨干煤炭企業,新礦集團業務涵蓋煤炭開采洗選、煤化工、電力、裝備制造、現代物流等多個領域,產能布局覆蓋山東、新疆、內蒙古、山西等多個省區,是華東地區重要的能源供應基地。

對于此次大額業績補償對公司的影響,新礦集團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資金儲備充足,融資渠道暢通,生產運行安全,不存在債務展期情況,到期債務均能夠正常兌付,相關事項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償債能力不會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截至公告發布日,新礦集團在銀行間市場存續6只債券,包括24新礦集團MTN001A/B、24新礦集團MTN002等科創票據及25新礦集團SCP002、26新礦集團SCP001/002等短期融資券。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石瀟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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