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證監會、工信部、公安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下稱“《整治方案》”),明確通過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締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現“堅決取締非法,穩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標。同時,證監會宣布依法對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在境內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行為立案調查并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此次整治并非突然之舉,而是監管邏輯的自然延續。早在2022年12月,證監會就已明確此類活動的非法性,禁止境外券商招攬境內投資者及發展境內新客戶、開立新賬戶。時隔三年半,監管部門再次以更高規格、更全鏈條的方式重拳出擊,將整治范圍從單純的境外機構擴展至協助其非法經營的境內關聯主體、非法中介,以及違法發布信息的互聯網平臺和網絡自媒體,實現了對非法跨境展業全鏈條的覆蓋。 作為《整治方案》的重點,清理非法存量業務設置兩年集中整治期,集中整治期內,禁止境外機構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買入交易、轉入資金等服務,只允許單向賣出交易并轉出資金。集中整治期滿后,境外機構全面關停境內網站、交易軟件及配套服務,禁止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務。這種“只出不進、漸進退出”的制度設計,充分體現了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為投資者提供了充裕的時間窗口,使其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自身判斷有序處置現有持倉,避免因驟然清盤而被迫在不利價位拋售資產。 需要明確的是,此次整治針對的是境外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而非跨境投資本身。投資者的財產安全不受整治影響,已開立的賬戶不會被強制注銷,賬戶里的資金及股票、基金等資產也不會被強制清理。同時,投資者仍可以通過港股通、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及跨境理財通等合法渠道開展境外投資。 此次八部門聯合整治,是維護法律權威、加強金融監管的必要手段,也符合國際金融監管的通行做法。它向市場傳遞了明確信號:任何金融活動都必須在監管框架內進行,無牌經營的“灰色地帶”終將被清理。對于投資者而言,也應清醒認識到通過非法渠道開展境外投資的風險,此類投資產生的糾紛或損失將難以得到境內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濟。唯有選擇合法合規的投資渠道,才能真正保護自身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大眾新聞·經濟導報楊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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